青海天露乳业1批次天露牌纯牛奶检出禁用β-内酰胺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中国网食品 【字体:


 
  2021年11月12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检出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1〕年第55号)。
  其中,西宁城东青徽超市泰宁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露牌纯牛奶,规格型号为220ml/袋,生产日期为2021-09-05,经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β-内酰胺酶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9]29号《关于印发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抽检工作指导原则和方案的通知》规定,β-内酰胺酶检出(规定不得使用)。
  β-内酰胺酶(金玉兰酶制剂)是细菌产生的可水解β-内酰胺环抗生素的霉。可降解乳及乳制品中的残留抗生素,是国家严格监管的非法添加物质。它可能添加到乳与乳制品中,起到掩蔽抗生素的作用,食品整治办[2009]29号《关于印发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抽检工作指导原则和方案的通知》中对此作了严格规定。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β-内酰胺酶
  想要说明β-内酰胺酶不得不先说β-内酰胺类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是在牛乳生产中应用最广泛的抗生素,用于治疗牛乳腺炎和其他细菌感染性疾病。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抗生素药物后一定时间内的乳汁,不得作为供人食用的原料。同时国家在《生鲜牛乳收购标准》中规定,生鲜乳中不得检出抗生素。然而就中国奶牛饲养环境而言,牛奶的绝对"无抗"较难达到,针对这种情况,市场上出现了"抗生素分解剂",该分解剂可选择性分解牛奶中残留的β-内酰胺抗生素,其成分就是β-内酰胺酶。
  长期食用超过安全限量抗生素的乳品将使人体产生耐药性,降低自身对细菌的抵抗力,使得人体肠道菌群紊乱,更甚者会产生过敏反应。

  青海天露乳业代工的网红“牛毛黑黑”酸奶也曾被检出不合格
  据其官网介绍,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54年,是青海省有规模的乳品加工企业和荷斯坦奶牛繁育基地。现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中国奶协认定的青海学生奶加工企业。公司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格,并获得“2016年中国品牌食材企业”荣誉称号,所属牧场被原农业部评定为标准化示范奶牛场、学生奶奶源生产示范基地,天露牌纯牛奶荣获“中国名牌农产品”、“青海省著名商标”,并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评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是青海省乳品同类行业中的绿色食品,“吾玛”牌乳品成为2015年世界女排大奖赛指定乳品。
  经查,在7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八期)中,也有1批次青海天露乳业生产的乳制品被检出标签不合格。
  标称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胶原蛋白酸奶(生产日期2020-12-10,规格型号200克/瓶)标签项不合格,根据GB 7718-2011 3,标签标示“有机生牛乳”不符合第 3.1 条的要求;根据 GB 7718-2011 4.1.3,配料“鼠李糖杆菌”标注错误;根据GB 28050-2011 , 营养成分表中的蛋白质 NRV%标注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不合格酸奶的受检单位为深圳牛毛黑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即为主打“饮食美妆”功能的网红酸奶“牛毛黑黑”的品牌运营方。
  而据媒体报道,“牛毛黑黑”品牌的代工方即为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天露乳业的母公司青海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向“牛毛黑黑”品牌方光荫(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现用名:光荫乳业(上海)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持有后者10%股份。光荫乳业则100%持股深圳牛毛黑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
  根据2021年2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福罚字〔2021〕稽9号),深圳牛毛黑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处罚款35000元。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最新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