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肠杆菌监测,明一乳业又被食药局通报
7月6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通报,公布明一乳业(富裕)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缺陷项1项。
此次检查主要是对国家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体系检查的企业进行回头看,主要从企业生产许可保持条件方面、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方面及产品检验方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缺陷项1项:清洁作业区致病菌监测缺少其他肠杆菌的监测。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企业依法进行整改,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目前,企业已整改完毕,齐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企业整改情况上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编号:20180001
企业名称 |
明一乳业(富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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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 10523022750443 |
企业法人 |
刘明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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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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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2018年6月13日-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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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检查单位 |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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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回头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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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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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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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主要是对国家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体系检查的企业进行回头看,主要从企业生产许可保持条件方面、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方面及产品检验方面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缺陷项1项。 1. 清洁作业区致病菌监测缺少其他肠杆菌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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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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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企业依法进行整改,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目前,企业已整改完毕,齐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企业整改情况上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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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7月6日 |
2018上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集中发布了5次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通告。
其中,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规被要求整改的企业有31家。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明一乳业(富裕)有限公司、明一乳业(齐齐哈尔)有限公司以及明一国际营养品集团有限公司均由明一(福建)控股集团100%控股。
1月15日的通告显示,明一乳业(富裕)有限公司在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缺陷高达14项。包括清洁作业区内益生菌投料间地面有一虫子侵入。健聪盾婴儿配方奶粉(400g/袋,批号为20170818)的生产记录中缺少“预混记录”。健聪盾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健聪盾幼儿配方奶粉(400g/袋,批号均为20170818)的配料工序转换品种时的清场记录未能提供等问题。
明一乳业(齐齐哈尔)有限公司同样在此次通告中被发现10项问题。包括浓缩、喷粉车间防虫害措施不足,有虫害侵入迹象。生产车间内部分位置较高的管线、支架、平台等处存在积粉、积尘现象。未提供三聚氰胺快速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比对记录;缺少维生素B12、叶酸、生物素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方法要求的标准品和试剂等。
2月9日的检查通告显示,明一国际营养品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负责人学历证书无法证实,益生菌配料间湿度超标等8项缺陷。具体表现为:总经理(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吴某某和生产总监叶某某的学历证书,无法在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阅。
原辅料仓库营养素室的《仓储部温湿度记录表》显示,2017年12月4日、12月5日有三次湿度记录分别为60%、58%、60%,不符合库内存放的花生四烯酸(ARA)包装标签上“储藏湿度55%以下”的要求。2017年11月20日明一天籁牧羊婴儿配方羊奶粉的生产记录显示,13:01和18:32时益生菌配料间的湿度记录分别为42%和41%,不符合该公司制定的《HACCP计划书》关于益生菌配料间相对湿度≤4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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